当前位置:首页 > 校院新闻
汕头市委党校传达贯彻省委十二届四次全会和市委常委会议精神
来源:办公室供稿    日期:2018年06月15日

        6月12日上午,汕头市委党校在综合楼学术报告厅召开全校大会,迅速传达贯彻落实省委十二届四次全会会议和市委常委会(扩大)会议精神。常务副校长朱玲珑同志作传达讲话,全体教职工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了李希书记在省委十二届四次全会上的讲话精神,以及全会通过的《中共广东省委关于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奋力实现“四个走在全国前列”的决定》和《中共广东省委关于深入学习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努力把各级党组织锻造得更加坚强有力的意见》。同时传达了市委书记方利旭同志在6月11日市委常委会(扩大)会议上的讲话精神。会议强调,省委十二届四次全会是在我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推动改革开放再出发、奋力开创广东工作新局面的关键时刻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要深刻领会省委全会的重大意义和李希书记讲话精神的实质。李希书记强调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坚持改革开放、问题导向、创新创造,与我市“认识自我、提升自我、超越自我”的总体要求和推动特区再出发、办好经济特区的工作思路高度契合,更加坚定了我们在新时代再创汕头新辉煌的信心和决心。省委全会提出全面实施以功能区为引领的区域发展新战略,形成由珠三角核心区、沿海经济带、北部生态发展区构成的发展新格局,赋予了新时代汕头新的定位,对汕头发展提出更高要求。这是省委从广东发展全局高度出发作出的重大决策,充分体现了省委的战略思维、创新思维、辩证思维,我们备受鼓舞,深感责任重大。

IMG_292211111.jpg

        最后,会议强调,学习贯彻省委全会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全校教职工特别是党校的教师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十二届四次全会精神上来。要认真做好“大学习、深调研、真落实”,持续学习宣传贯彻省委全会精神,大力弘扬特区精神,夙夜在公、日夜兼程,以新担当新作为为新时代的汕头振兴发展做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