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汕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暂行)》(汕市人〔2009〕269号)、《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有关规定的通知》(汕人社〔2013〕70号)等规定,以及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关于2018年汕头市中高端人才专场招聘会(汕头地区)有关事项的通知》(汕人社函〔2018〕415号)的要求,本单位因工作需要,拟招聘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硕士、博士研究生或副高以上职称工作人员,拟招聘人数8名。具体招聘公告如下:
一、单位情况简介
中共汕头市委党校(汕头市行政学院、汕头市社会主义学院)是汕头市委、市政府直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单位主要职责:研究和宣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宣讲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理论成果,宣传和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承担全市党员干部的轮训培训工作。
二、招聘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硕士、博士毕业研究生或副高以上职称人员。
三、应聘条件
(一) 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 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 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详见《2018年汕头市中高端人才专场招聘会(汕头地区)市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表1);
5.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 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 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五年的。
3. 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 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读学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见习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7.2014、2015、2016年经粤东西北乡镇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已被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8.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岗位薪酬和相关待遇
获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按有关规定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
五、报名方式、时间和要求
(一)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二)资格审核:由中共汕头市委党校负责。
(三)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18年7月29日(星期日) 9:00-17:00;
报名地点:汕头市喜来登酒店3楼会议厅;
联系电话:0754-83581700。
(四)要求
1.报名时需提供如下材料:
(1)本人填写《中共汕头市委党校2018年公开招聘报名表》(附表2)一式二份;
(2)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本人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2018年应届毕业生或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国有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书面证明。
2.注意事项
2018年国内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报名,须于2018年9月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并签订承诺书,其他报考人员须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及职称证书;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
六、招聘方式
(一)采取面试方式:7月29日进行报名,8月22日(星期三)进行面试。
(二)面试方法和测评要素:面试采取试讲方式。由市委党校根据招聘岗位和专业要求统一命题,一个岗位设一个试讲题目。资格审查时,根据考生所报岗位告知其试讲题目,考生先行备课,然后于8月22日(星期三)到市委党校进行试讲(每人试讲时间为1小时)。面试时,评委对考生综合素质、专业技能、是否适合党校教学进行测评打分。
七、成绩公布
试讲结束后当天确定面试合格人选(按成绩高低排序),面试成绩满分100分,考生成绩按照平均分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四舍五入),按照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名次。如同一岗位考生成绩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的顺序确定名次。面试成绩未达合格线(60分)的,不列为体检对象。
八、体检
(一)体检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执行的标准为:《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体检操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二)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费用由中共汕头市委党校负责。
(四)体检由中共汕头市委党校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九、考察
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规定,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考察工作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要求,重点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审核,严防假年龄、假学历、假履历。
十、拟聘人选公示
对经体检及考察合格的考生,在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汕头人才网、中共汕头市委党校网站(网址:http://stswdx.org.cn/)公示7个工作日。
十一、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我单位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和有关聘用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兑现相应待遇。
十二、联系部门、监督部门及电话
联系电话:
0754-83581700(汕头市委党校办公室)
监督电话:
0754-83581780(汕头市委党校监察室)
附表1:2018年汕头市中高端人才专场招聘会(汕头地区)市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