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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党校系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出席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庆祝大会和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专项课题招标公告
来源:科研科    日期:2020年11月02日

为推动汕头市党校系统全体党员、教职员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出席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庆祝大会和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聚焦经济特区发展理论与实践研究,乘势而上把经济特区办得更好、办得水平更高。现根据中共汕头市委办公室印发的《关于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出席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庆祝大会和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开展“深调研”工作方案》,发布汕头市党校系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出席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和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专项课题招标公告》,并就做好本次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题方向

本专项课题确定了10个重点研究方向,均为“范围性条目”。课题申报人可据此自行设计具体题目,选择具体的研究角度和侧重点,拟定课题名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一般不加副标题。

1、习近平关于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特区的重要论述研究

2、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汕头高质量发展问题研究

3、全面深化改革、激发汕头新动能问题研究

4、做好新时代汕头“侨”的文章问题研究

5、推动汕头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问题研究

6、汕头真抓实干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问题研究

7、汕头积极主动对接融入“双区”建设问题研究

8、加快汕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步伐问题研究

9、弘扬特区精神、勇当新时代汕头“拓荒牛”问题研究

10、经济特区建设中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党的建设问题研究

以上课题均为方向性选择,只要符合本专项课题招标的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各学科均鼓励申报人根据研究兴趣和学术积累申报自选课题。

二、招标范围

本次课题招标面向汕头市党校系统(含市委党校及各区县、镇街党校)的全体人员。

三、招标时间

2020年10月30日——2020年11月10日。

四、申报方式

课题请注明负责人姓名、单位、职务、联系电话、电子邮件等详细信息,以电子邮件方式进行申报,申报邮箱:stdxkys@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课题申报”),截止日期以收到电子邮件日期为准。

五、经费资助

每一个获得立项并通过结项的课题,给予一定的经费资助。

六、立项管理

(一)市委党校每个教研室至少应申报一项课题,教研室负责人必须担任课题组负责人或重要参与人,每个课题组必须吸纳至少一名年青新教师为成员,鼓励吸纳下级党校教师作为课题组成员。

(二)各区县党校组织并发动本校及辖区各镇街党校申报一至两项课题,鼓励主动邀请市委党校教师作为课题组成员。

(三)对市委党校、区县及镇街党校申报的课题进行分别管理。

(四)对申报者递交的申报材料经中共汕头市委党校学术委员会评审,择优立项并在校园网及时公布立项名单。

七、结项时间

2020年12月31日。


附件:中共汕头市委党校专项课题立项申请书.doc


 

 

中共汕头市委党校科研科

2020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