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汕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暂行)》(汕市人〔2009〕269号)、《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有关规定的通知》(汕人社〔2013〕70号)等规定,以及中共汕头市委组织部、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组织我市市属事业单位参加“2019年汕头市中高端人才专场招聘会(汕头地区)”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本单位根据工作需要,拟公开招聘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或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人员,拟招聘2名。具体招聘公告如下:
一、单位情况简介
中共汕头市委党校(汕头市行政学院、汕头市社会主义学院)是汕头市委、市政府直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单位主要职责:研究和宣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宣讲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理论成果,宣传和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承担全市党员干部的轮训培训工作。
二、招聘对象
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或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人员。
三、应聘条件
(一) 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 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 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详见《汕头市市属事业单位参加“2019年汕头市中高端人才专场招聘会(汕头地区)”公开招聘工作信息表》(附表1);
5.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 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见习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
2. 历年粤东西北乡镇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公告规定不得报考事业单位的人员;
3. 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和监督调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 近两年内在广东省公务员招录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近五年内在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岗位薪酬和相关待遇
获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按有关规定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
五、报名方式、时间和要求
(一)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二)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19年8月18日(周日) 9:00-17:00;
报名地点:汕头市林百欣国际会议展览中心。
(三)资格审核:由中共汕头市委党校负责。
(四)要求
1.报名时需提供如下材料:
(1)本人填写《中共汕头市委党校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表2)一式二份;
(2)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本人毕业证、学位证书等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国有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书面证明。
2.注意事项
(1)2019年国内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报名,须于2019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等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的,还须于2019年12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
(2)报考人员应按《广东省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中的名称和代码选择相对应的岗位报考,如所学专业为目录中旧专业名称的,按照对应的专业名称及代码报考。旧专业后面注明“部分”的,征询我校同意后报考,我校须先征询市人社局同意后方可答复报考人员。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
毕业证上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报考人员在报名填写专业时须按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如实填写。
(3)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并提交本人有关信息材料。《中共汕头市委党校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善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参加应聘资格。
六、招聘
(一)招聘方式: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8月18日(周日)现场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核,9月8日(周日)进行面试。现场报名当天,工作人员对报考者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凡提供材料符合岗位设置要求的报考人员,均可参加9月8日的面试(如符合条件考生较多,则视情况增加面试天数)。
(二)面试方式和测评内容:面试采取试讲方式。由我校根据测评招聘岗位和专业要求统一命题,一个岗位设一个试讲题目。
8月18日(周日)现场报名时,根据考生所报岗位告知其试讲题目,考生先行备课,然后于9月8日(周日)到市委党校进行试讲(每人试讲时间为1小时)。面试时,评委对考生综合素质、专业技能、是否适合党校教学进行测评打分。
(三)面试最低合格线: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
七、成绩公布
面试成绩在本面试时段结束时发放成绩,按照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名次。如同一岗位考生成绩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评分的高低顺序确定名次。面试成绩未达合格线(60分)的,不列为体检对象。
八、体检
(一)体检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执行的标准为:《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体检操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二)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时间、地点等有关事宜在我校官网(网址:http://stswdx.org.cn/)发布。
(三)体检费用由中共汕头市委党校负责。
九、考察
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规定,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考察工作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要求,重点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审核,严防假年龄、假学历、假履历。
十、拟聘人选公示
对经体检及考察合格的考生,列为拟聘人选并在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中共汕头市委党校网站(网址:http://stswdx.org.cn/)公示7个工作日。
十一、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我单位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和有关聘用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兑现相应待遇。
十二、其他
(一)递补事宜: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自愿放
弃或在公示中发现影响聘用问题而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在直接面试合格人选中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选。递补期限截止至拟聘人选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
(二)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
十三、联系部门、监督部门及电话
联系电话:
0754-83581739(汕头市委党校办公室)
15916602806(白老师)
监督电话:
0754-83581780(汕头市委党校监察室)
详情请阅《汕头市市属事业单位参加“2019年汕头市中高端人才专场招聘会(汕头地区)”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附表:1.附件1汕头市市属事业单位参加“2019年汕头市中高端人才专场招聘会(汕头地区)”公开招聘工作信息表.xls
2.附件2:中共汕头市委党校2019年公开招聘报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