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校院新闻
市委第二巡察组对市委党校开展巡察工作
来源:汕头发布    日期:2019年11月13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1112日上午,市委第二巡察组在委党校召开市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市委党校校委会工作动员会。市委第二巡察组组长张平涵同志就巡察工作讲话。市委党校常务副校长朱玲珑同志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张平涵同志指出,要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重要论述,增强接受监督的政治自觉。市委对市委党校的巡察充分体现了对党校工作的高度重视、对党员干部的关心爱护,有利于党校更好地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有利于党校更加扎实地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的重大决策部署,有利于党校更加坚定地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把党组织锻造得更加坚强有力。希望市委党校深刻认识巡察工作的重大意义,共同把市委部署的巡察任务完成好。

张平涵同志强调,要牢牢把握巡察监督根本的政治任务和重点内容,坚定不移地深化政治巡察。巡察的本质是政治监督。市委第二巡察组将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治巡察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对照市委的部署要求,对照党校“三定”的规定,结合市委党校的性质、职能、特点,紧盯校委会的职责使命,围绕“四个落实”,强化政治监督,纠正政治偏差,发挥巡察政治监督的作用。

张平涵同志明确,此次巡察是市委巡察组和市委党校共同的责任,希望市委党校领导干部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接受监督的政治自觉和思想自觉,确保巡察工作取得扎实成效。市委党校要以此为契机,对巡察期间发现的问题即查即改,对巡察后反馈的问题真查真改。要加强组织协调,支持和配合巡察组工作,鼓励和支持干部群众反映与巡察有关的问题。要出于公心,说真话、讲实情,不得隐瞒欺骗、不得干扰阻挠、不得诬告陷害、不得打击报复、不得统一口径等,如有违反,一律严肃处理。同时,市委巡察组将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遵守党的纪律,严格遵守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要求的纪律规范“五遵守”,欢迎大家对巡察组的工作进行监督。

市委党校常务副校长朱玲珑同志代表党校就积极支持配合市委第二巡察组开展工作作表态发言。他表示,市委巡察组对市委党校开展巡察工作,是帮助找问题、找差距、找不足,必将有力推动党校更好地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更好地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的决策部署,更好地发挥党校各项职能。全体教职工一定要提高政治站位,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提高党的执政能力、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高度,从维护中央、省、市政令畅通的高度,从推进我市干部教育培训事业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这次巡察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接受巡察监督的自觉性和责任感,积极配合,主动支持好市委第二巡察组的巡察工作。以本次接受市委巡察为契机,认真自我剖析、自我认识、自我提高,对于巡察中指出的问题,认真反思,立行立改,对于巡察组提出的意见、建议,及时落实,迅速反馈,对于涉及违规违纪问题,查严查实,绝不姑息。同时,把支持市委巡察工作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等活动紧密结合起来,与贯彻落实市委决策部署结合起来,进一步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落实,全面提高教学科研质量,促进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再上新台阶。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市委第二巡察组从2019年11上旬,对市委党校开展巡察,时间约2个月。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广东省委巡视工作实施办法》《中共汕头市委巡察工作实施意见(试行)》有关规定,市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对市委党校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对其他信访问题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转交被巡察党组织或有关部门处理。巡察期间,市委巡察组设专门值班电话:0754-83581815;邮政信箱:汕头市66号邮政信箱,邮编515036。同时,在市委党校大门外和办公楼大堂内设置联系信箱。每天受理电话的时间为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微信图片_20191113170811.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