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组织部、省委党校联合印发的《市县党校(行政院校)办学质量评估办法(试行)》和《市县党校(行政院校)办学质量评估试点工作方案》要求,12月14日至15日,以省委党校(行政学院)副校(院)长潘向阳任组长的评估试点工作组到我校(院)开展办学质量评估试点工作。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党校校长田晖,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公务员局局长林永河参加此次评估试点工作。
评估工作通过听取汇报、实地查看、核查资料、问卷调查等多种方式进行。评估工作组认为,汕头市委对党校(院)工作高度重视,认真履行办党校、管党校、建党校的主体责任,举措实,效果好。市委党校(院)能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校办学治校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坚持把政治建校作为校院工作的根本遵循、把质量立校作为提升办学水平的核心关键、把改革兴校作为激发内生动力的有力举措、把人才强校作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战略支撑,在教学培训、决策咨询、招才引智、基础设施和信息化建设方面有新的建树,打造现场教学精品课程,为全省地级以上市委党校提供了有益的参考。同时,评估组在查看自评资料、调阅有关档案及现场考察过程中,指出在干部能力培训、教学方法创新、科研成果质量、细化学员管理制度等还需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并提出意见建议,希望党校不断提高整体办学质量和综合实力,努力打造粤东地区市一级建设发展标杆党校,在新征程上开创高质量发展新局面。常务副校(院)长陈文生在评估意见反馈会上表态,要以最有力措施抓好评估反馈问题整改,认真贯彻落实反馈意见建议,实现以评促改、以评促建、以评促管,以办学质量评估为契机奋力推动新时代党校工作开新局谋新篇创新绩。